购买的二手汽车惨遭抢劫,失主多次找保险公司索赔,却均被告知“汽车保险未过户”,保险公司拒绝赔偿,昨天中山市民谢先生讲述了自己的遭遇。有律师表示,根据我国现行保险法规,车主为汽车购买的是财产险,即使保险没有过户,赔偿权益也应由该财产的所有权人享有,也就是说,谢先生可通过法律途径拿回自己该得的赔偿。
2004年9月,谢先生从二手车市场买了辆二手捷达车,花去5.5万元,交易时车主林某告诉他,说该车已经买了保险,还有11个月才到期限,并把保险卡交给谢先生。不过,林某并没有把保险单移交给谢先生,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告诉他要办理保险过户。2005年1月,谢先生不幸遭遇抢劫,不但小车被抢,人也受重伤。康复后,谢先生马上找到保险公司,但保险公司以保险没有过户为由拒绝赔偿。保险公司称,参保顾客的小车在被转卖的情况下,只有二手车车主办理了保险过户手续,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才生效。
就该事件,记者昨天咨询了广东集大成律师事务所郭律师。他认为,按我国现行保险法规,车主在为汽车购买了保险后,保险的赔偿权益只是跟随该车,而不是跟随车主。案件中尽管谢先生购买的小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,但因为谢先生是汽车的所有权人,所以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,小车在该保险公司购买过保险,该保险公司就有义务赔偿。 |